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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满足缴存人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现将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贷款额度
购买本市新建高品质住宅(包括城市森林花园建筑、装配式建筑及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住宅)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30%。
二、调整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性延长至68周岁,女性延长至63周岁,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
三、优化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一)调整认定区域范围。借款申请人家庭的住房套数,按所购住房所在区域已有的住房套数进行认定,认定区域分别为大冶市、阳新县、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开发区·铁山区、新港园区等七个区域。
(二)支持多孩家庭。多孩家庭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其家庭住房套数认定结果可核减1套。
四、优化现役军人公积金贷款政策
缴存人配偶为现役军人(需提供军官证、士官证等有效证明),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按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标准计算最高贷款额度。
现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需提供部队颁发的立功证书原件或加盖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其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
五、放宽“商转公”贷款条件
婚前办理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如其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载明权利人为借款人单独所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可以配偶作为主借款人提出申请。
以上政策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两年,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而适时调整。
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12月1日
政策解读:http://gjj.huangshi.gov.cn/zwgk/zc/zcjd/202512/t20251202_12854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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