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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贷款管理科      时间:2025-12-02 15:06

一、 政策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精神,精准对接我市缴存职工多样化的住房需求,有效缓解购房资金压力,经审慎研究,我市对现行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了针对性的优化调整。本次调整旨在更好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降低购房负担,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 主要政策内容解读

(一)支持购买高品质住宅,贷款额度上浮

政策内容:缴存人购买本市新建的高品质住宅(包括城市森林花园建筑、装配式建筑及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30%。

政策解读:本政策通过提供更高的贷款额度支持,直接减轻购买高品质住宅的缴存人的首付和还款压力,降低购房门槛,鼓励和满足缴存人对于提升居住品质的“住好房”需求,同时引导市场向绿色、节能、高品质方向发展。

(二)延长贷款期限,缓解月供压力

政策内容:公积金贷款期限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性最长可贷至68周岁,女性最长可贷至63周岁,但总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

政策解读:此政策旨在与弹性退休等政策相衔接,通过拉长最长贷款期限,有效降低临近退休人员的月均还款额,使其还款安排更加灵活、可持续,切实缓解长期月供压力。

(三)优化住房套数认定规则,支持跨区域换房需求

政策内容:1.借款申请人家庭的住房套数,按所购住房所在区域已有的住房套数进行认定。认定区域划分为:大冶市、阳新县、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开发区·铁山区、新港园区等七个区域。2.多孩家庭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其家庭住房套数认定结果可核减1套。

政策解读:本次调整借鉴先进经验,细化了住房套数的区域认定标准。例如,在黄石港区有住房的职工,若在下陆区新购住房,仅按下陆区的住房套数认定。这精准支持了因工作调动、子女教育、改善居住条件等原因产生的跨区域合理换房需求,增强了政策的精准性和公平性。同时,对多孩家庭给予核减套数的支持,体现了对多孩家庭的住房关怀。

(四)关怀现役军人家庭,体现尊崇与激励

政策内容:缴存人配偶为现役军人(需提供有效证明),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按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标准计算最高贷款额度。现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需提供有效证明),其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

政策解读:此政策解决了现役军人因公积金关系不在地方而无法同等享受贷款额度计算的问题,体现了对军人家庭的特殊关爱和尊崇。对立功授奖军人家庭给予额外的贷款额度上浮,是对军人奉献精神和荣誉价值的实质性肯定与激励。

(五)拓宽“商转公”受益范围,降低家庭利息负担

政策内容:婚前由一方办理的商业贷款,若房产为借款人单独所有,婚后可由缴存了公积金的配偶作为主借款人申请“商转公”贷款。

政策解读:该政策打通了婚前个人商业贷款在婚后转为公积金贷款的通道,解决了因婚前一方未缴存公积金导致家庭无法享受公积金低息贷款的问题。这扩大了公积金低息贷款政策的受益群体,有助于更多家庭减轻住房消费的利息支出,降低居住成本。

三、 政策执行时间

本次优化调整的政策自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暂定两年。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将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原文件:http://gjj.huangshi.gov.cn/zwgk/zc/qtzdgkwj/202512/t20251202_12854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