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关于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惠民惠企办实事工作。现将2024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得到压实。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国家法律法规。中心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今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4次,通过系统学习有效提升了中心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与中心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组织召开2次党组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制定了《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有效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开展。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实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完善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等制度。二是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规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政策,今年召开3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分别提请住房公积金管委员委员审议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黄石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若干政策(试行)》、支持缴存人“以小换大、以旧换新、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等事项。三是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中心关于《黄石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若干政策(试行)》和《关于开展委托住房公积金中心承担住房资金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在制定出台前草拟了起草说明,并提请市司法局对文件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保证了出台的文件合法合规。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中心各项细则、合同签订、服务规范调整等征求法律顾问专业意见,今年中心法律顾问参与涉及合同签订、政策合法性审查、办理民事案件、日常法务答疑等工作近20次,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一窗通办”,实行“一窗联办”,一窗受理住房公积金各类业务。强化手机公积金APP、政务网业务办理,截止11月底,累计网端提取事项27737笔,实现业务“数据跑路”“后台审核”“群众方便”。坚持数据赋能,建立武汉都市圈窗口直联机制和共享业务库,实现圈内打通用。开通“亮码可办”业务,职工可用二维码代替缴存、使用等5项证明材料。打破跨区域业务数据壁垒,异地购房提取、房屋信息核查等多个方面业务实现“跨省通办”。
(四)坚持服务保障民生,多措并举助力市民安居就业。一是坚持因城施策,围绕“保交房、改危房、换新房、住好房”的四方面,聚焦群众关系关切的住房需求,先后出台了31条政策,截止目前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及适老化改造提取130笔、436万元;为125户多孩家庭发放贷款7251.5万元;为239户灵活就业人员家庭发放贷款9541.5万元;为4户改善住房条件的家庭提供102万元资金用于“以小换大,以旧换新”、危旧房改造;支持490户大中专毕业生、复原退伍军人家庭购房贷款2.52亿元,提供购房资金补贴450.9万元。二是主动参与,积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双集中”试点工作,出台《黄石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若干政策》,帮助农业转移人口在县城解决“进得来、留得下、住得安”的问题。该项政策作为公积金中心2024年“法治惠民”实事项目进行申报,并纳入我市2024年度法治惠民实事项目。该实事项目实施以来106户在大冶、阳新购房的灵活就业人员家庭发放贷款4114万元。
(五)提升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紧盯“关键少数”,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法治专题学习,认真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保密宣传月等普法主题宣传活动,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观念。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法治进万家”、“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周”主题宣讲活动,深入包保社区、缴存单位、开发楼盘持续性开展宣讲,开展送政策活动近30场,政策讲解4次,在各类平台播放政策宣传60余次。在“春风行动”招聘会向返乡人员宣传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活动期间共向近百余名群众宣传惠民政策。开展订单式普法活动,制作了以《住房公积金提取、缴存政策》为内容的普法课件,向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提供订单式普法服务。三是做好职工住房公积金维权工作,积极发挥调解作用,制定了职工维权投诉时间协调工作规程,按照维权受理、初步协调、再次协调、终止协调并移交的程序,为30多名职工处理维权纠纷,涉及金额38.47万元,有效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一定的法律效果。
二、存在问题
今年,黄石公积金中心虽然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重大行政程序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法治建设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普法宣传效果还要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能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进一步规范决策流程和议事规则,确保中心决策依法依规。
(二)进一步做好法治民生保障工作。加强对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方面的政策研究,认真推进我市就地城镇化改革工作,围绕“保交房、改危房、换新房、住好房”的目标,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发挥住房公积金优势作用。
(三)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理水平。切实抓好“关键少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治理水平,加强干部队伍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