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编制了《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公积金中心作为对外服务窗口部门,始终按照政务公开要求严格落实决策预公开、政策文件发布、政策解读、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确保缴存群众、办事职工的知情权,方便群众办事。
2022年,公积金中心主动公开政府政务公开指南、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招投标信息、政务公开工作年报、公积金中心年报、网站年报、计划规范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积金中心按要求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回复。2022年,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
(三)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公积金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平台建设等工作。及时主动公开文件,集中发布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常态化、专人化管理机制,不断提升信息公开速度,提升时效性与规范性。二是进一步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对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对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高质量、高效率更新信息,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措施、部署落实、进展成效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公积金中心为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由中心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名科室负责人和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一年来,通过公积金中心上下共同努力、全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积金中心作为业务窗口部门,重点保障公积金业务相关的政策公开。2022年,公积金中心重新梳理、更新服务指南,补齐服务要素。同时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保障群众可以更好的理解政策。累计通过网站公开信息270篇,其中中心原创信息141篇,转发信息129篇,回复群众咨询留言210条。主动推送微信信息85篇,主动推送短信150余万条,12329热线全年提供服务20096人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公积金中心没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公积金中心没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公积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2023年,公积金中心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一是加大工作力量投入,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二是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重点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政策,将政务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2022年度公积金中心依申请公开办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2年我中心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