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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

来源:公积金中心      时间:2021-04-01 16:59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黄石(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3名委员,2020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关于《黄石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的报告、《黄石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6个科,2管理部,1个大冶分中心、1个阳新办事处、从业人员78人,其中,在编65人,非在编13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0年,新开户单位381家,净增单位72家;新开户职工1.69万人,净增职工-0.13万人;实缴单位3533家,实缴职工20.66万人,缴存额30.0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08%、-8.56 %、5.71%。2020年末,缴存总额237.4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4.49 %;缴存余额120.82亿元,同比增长10.98%。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

(二)提取2020年,6.0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8.1亿元,同比增长1.2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0.22%,比上年减少2.63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116.6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3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政策按单缴存职工和双缴存职工区分的城市填写)。

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3万笔22.20亿元,同比分别下降8.62%、3.89%。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5万笔14.72亿元,大冶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0万笔4.09亿元,阳新办事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8万笔3.39亿元。

2020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1.43亿元。其中,市中心7.91亿元,大冶分中心2.15亿元,阳新办事处1.37亿元。

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11万笔186.02亿元,贷款余额113.6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7.99 %、13.55%、10.47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4.1%,比上年末减少0.44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

2.异地贷款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2349603.5万元。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9327.5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5856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0 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0万元,当年贴息额0万元。2020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本段仅项目贷款余额不为0的城市填写)2020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回收项目贷款0亿元。2020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0.4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四)购买国债:2020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20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1.75亿元。其中,活期0.07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5.82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5.86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4.1%,比上年末减少0.44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0年,业务收入37970.27万元,同比下降22.55%。其中,存款利息3041.3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4928.42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0.5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0年,业务支出17759.86万元,同比下降27.3 %。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6649.1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672.28万元,其他238.48 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20410.41万元,同比下降17.94 %。其中,增值收益率1.77%,比上年减少0.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95.9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17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844.51万元。

2020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218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417.1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19817.1万元,大冶分中心上缴1000万元,阳新办事处上缴600万元。

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5308.3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5626.5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2108.97万元,同比下降11.56%。其中,人员经费1602.46万元,公用经费261.63万元,专项经费244.8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1.56万元,逾期率0.02。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5308.35万元。2020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本段仅项目贷款余额不为0的城市填写)    年末,逾期项目贷款   万元,逾期率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万元。    年,

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2.59%,国有企业占23.77%,城镇集体企业占1.89%,外商投资企业占13.3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3.9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73%,灵活就业人员占0.16%,其他占2.52%;中、低收入占98.26%,高收入占1.74%。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0.85%,国有企业占9.51%,城镇集体企业占1.81%,外商投资企业占19.6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4.4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5.16%,灵活就业人员占0.16%,其他占8.38%;中、低收入占99.77%,高收入占0.23%。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0.0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0.54%,租赁住房占0.61%,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0.5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6.02%,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2.13%。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84%,高收入占2.16%。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9.37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27.47%,比上年末减少0.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  33330.04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5 %,90-144(含)平方米占88 %,144平方米以上占7%。购买新房占88.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1.4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12%(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04%。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2.0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9.81%,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 8.18%。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5.34%,30岁-40岁(含)占35.72%,40岁-50岁(含)占29.42 %,50岁以上占9.52%;首次申请贷款占85.95%,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4.05%;中、低收入占98.29%,高收入占1.71%。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本段仅项目贷款余额不为0的城市填写)2020年末,累计试点项目1个,贷款额度0.4亿元,建筑面积16.7万平方米,可解决2800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1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

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6.45%,比上年减少7.3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一是落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费缓缴政策,助力困难企业发展。实行阶段性减缓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助力我市企业复工复产。共为62家单位办理缓缴,涉及职工21725人,金额8118万元;7家单位办理停缴,人数73人,金额16万元;29家单位降低缴存比例,人数3403人,金额560万元。

二是阶段性降低开发企业房地产楼盘准入条件,激活房地产市场。对2020年9月30日之前拟合作楼盘项目的准入条件由主体封顶放宽至形象工程进度达到二分之一即可申报。对于应收取项目保证金的楼盘项目,在9月30日之前均予以免收,缓解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对在网厅申报个贷申请的审批时限由过去的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加快开发企业资金回笼速度。

三是强化政策支持,减轻职工还贷压力。为减轻租房职工支付房租压力,将最高租房提取限额由1.5万元提高至1.8万元。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的次数由原来的提取一次,调整为每年可提取一次,从而减轻商贷职工的还款压力。对于在2020年2—6月不能正常归还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已累计对891户未正常还款的贷款职工未作逾期处理。对在疫情期间缴存职工所在单位办理了停缴和缓缴的,缴存时间连续计算,均不影响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对办理有时限要求的贷款业务,均可向后延期3个月办理。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一是创新工作方式,减少职工办事往返次数。开发企业提交职工贷款申请后,工作人员可通过与职工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了解贷款相关情况,待贷款审批通过后,职工只需来一次,就可办理完成贷款申请、签约、抵押、放款等手续,实现“一次性”办结。推行“政务+邮”服务,通过与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黄石邮政速递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合作,积极推进“政务+邮”服务,提高鄂州花湖地区“期转现”业务工作效率。

二是大力推行“互联网+公积金服务”。为不断提升线上服务能力,公积金中心陆续开通“手机公积金”提前还贷和支付宝城市服务(市民中心)公积金提取功能,进一步拓宽公积金个人业务线上办理渠道,提升线上服务能力,实现让职工、缴存单位线上“零跑路”,线下最多“跑一次”。同时通过免费集中办理的方式协助缴存单位开通网厅CA,鼓励缴存单位通过网厅办理公积金单位业务。截至去年年底,已有2838家单位开通网上服务大厅,占正常缴存单位的85%。

三是助推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走深走实。为加大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政策互动、服务互鉴、系统互通、信息互享、信用互认”的管理新格局,促进区域住房公积金深度融合协同发展,今年9月份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四省会城市、16家观察员城市共同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开创了城市群公积金共赢发展新格局。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2020年1月中心对原有系统进行了升级,上线了神玥公司云3.0系统。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文明单位(行业、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1、市民之家营业部获得2020年黄石市民之家“优质服务窗口”称号,张明华、吴婧被评为优秀服务工作人员。

2、大冶分中心获得共青团大冶市2019-2020大冶文明号

3、阳新办事处获得黄石市2019-2020年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黄石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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