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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04 18:30


2018年,黄石公积金中心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扎实推进公积金中心的依法管理,现将2018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方面。

1、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黄石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五年工作方案(2016-2020年)》工作规划,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为确保公积金中心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公积金中心把法治建设贯穿工作始终,坚持主要工作任务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确保工作目标有计划,组织领导有保障,工作机制有落实。

2、强化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2018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年度法治建设的工作重点、主要任务,细化了工作措施。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和年度述法,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水平。

3、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与法治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法律人员担任公积金中心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对公积金中心签订各类合同、法律纠纷、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等事务提出专业法律意见。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及时将法律顾问合同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和建议,安排专人与承办法律顾问保持工作联系,了解工作进程,及时向法律顾问提出法律咨询问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律保障作用。

(二)推进依法行政管理。

1、落实依法决策制度。认真落实重大事项集体讨论、重要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修改完善了《中共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工作规则》,明确了党组议事范围、工作原则和程序,对需中心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事项按要求填写《党组会议议题送审表》,相关议题要经过会前充分酝酿分析后,再提交党组会讨论、决定,确保党组会决策事项科学、民主、合法。

2、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对制定、修改和废止等活动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在制定前需填写《立项审批表》,对制定的理由、依据、主要内容等事项进行说明,在立项审批后,规范性文件还需经过合法性审查、讨论通过后按照文件管理要求进行了签发与公布。为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公积金中心还对规章制度的解释、修改与废止做出了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文件管理。

3、规范业务审批权限。按照我市“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厘清公积金中心业务审批事项,对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进一步优化,精简了办事证明材料,取消了职工办理业务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的要求,简化了办事手续,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无需单位盖章,只要提取申请人材料齐全,本人签字后即可办理。研究制定了《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管理办法》,成立贷款审批小组,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权限进一步规范。

(三)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1、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公积金中心依法加强对执法人员管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要求从事行政执法行为的人员必须参加全省统一执法人员考试取得执法资格。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在法定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做到执法公正、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2、推进政务公开。修改完善了《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网络发言人)管理办法》,对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回应、政策宣传、新闻发布等内容进行了规范。严格落实《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部门预决算情况、重大政策调整等其他需公开的事项按程序予以公开。同时,加强对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信息跟新,进一步扩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影响力。

3、依法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能。加强业务管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一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违规骗提、骗贷行为。在开展专项整治期间,公积金中心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了问题线索摸排行动,张贴有关打击非法中介违规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公告6份,开展问卷调查82人次,实地走访房地产公司及不动产中介16家,初步掌握疑似问题线索2条,现已按有关程序予以上报处理。二是切实维护职工权益。黄石公积金中心对职工维权投诉按照“遵循原则、程序到位、合理处置、协调为主”的工作思路,加大对维权案件的督办力度,截至目前,公积金中心已办结3起职工维权投诉案件,有效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

(四)抓好法治宣传教育。

1、落实普法主体责任。研究制定了《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普法对象和内容,结合实际拟定了普法行计划,确保普法活动有序开展。为增强普法效果,黄石公积金中心紧紧围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探索新的普法切入点,根据不同普法对象精准施策,今年以来,公积金中心充分利用“面对面 听期盼”大走访活动、新市民住房问题调研、第十三个“5.18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活动开展相关政策制度宣传,不断提升普法实效性。

2、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持续抓好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工作,将法治学习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今年中心组理论学习开展法治专题学习4次。为全面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提升学法用法自觉性,公积金中心组织开展了《宪法》(修正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积极运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开展年度学法用法专题学习,参学率和参考率为100%。为进一步丰富法治教育形式,将法治宣传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开设道德法治讲堂,用一个个尊法守法的小案例向干部职工宣讲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重要性。

3、扎实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认真落实《关于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研究制定公积金“七五”普法规划,对照“七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考评标准,认真总结公积金中心“七五”普法各项工作,查漏补缺,补齐短板,确保公积金中心各项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二、存在的不足

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公积金中心自查认为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建设创新力度不够。法治建设工作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结合力度不够,工作特色和亮点不足。二是行政执法力度仍需加强。在职工维权处理方面,更多的是以政策宣传教育、发放催建催缴通知书,行政处罚手段力度不够,使得住房公积金制度落实的强制性得不到很好体现。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制度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手段比较单一,使得宣传效果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的打算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建立长效的法治宣传工作机制,加强普法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充分利用学法用法考试、“12·4宪法集中宣传日”等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加强法治专题学习,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意识。

(二)推进依法决策。对重大行政决策和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政策调整事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执行。认真落实“三重一大” 事项决策制度,确保各项决策充分民主、科学有效、程序合法。

(三)切实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按照我市“放管服”要求,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审批事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提升公积金中心执法水平。

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