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住房公积金发〔2021〕14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广大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提高基础数据质量,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就清理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单位基本信息和职工个人账户信息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对单位名称、所属行业、单位性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证件号码、公积金经办人姓名、手机号码、证件号码、银行账号、缴存比例以及缴存职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基础信息进行核对,凡登记信息不完整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须在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服务大厅进行修改或者提交《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申请书》、《个人公积金基础信息变更申请书》到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信息变更业务。
二、对一名职工多个账户进行清理合并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规定,凡缴存职工存在两个及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请于本通知后一个月内前往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合户业务。缴存人信息正确的,本人持身份证办理;缴存人信息有误,本人持身份证、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办理。逾期未办理的,我中心将对姓名、身份证号一致的公积金个人账户做批量合户处理。
三、清理个人封存账户
职工已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办理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取。
四、其他事项
各住房公积金营运网点要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缴存职工可以通过下载登陆手机公积金APP查看、核对公积金个人账户基础信息。
附件: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申请书
2.个人公积金基础信息变更申请书
3.手机公积金APP二维码
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8月10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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