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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到期提醒通知

来源:市公积金中心-筹集科      时间:2020-07-21 11:28

各缴存单位:


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我市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阶段性缓支持政策已于2020年6月30日到期

截至6月,已有百家企业申请享受了该项政策,按文件规定因疫情影响已办理缓缴的企业2020年7月1日起缓缴自动解除,企业应恢复按月正常缴存。

在此温馨提示,在恢复正常缴存的同时,需在承诺补缴日期前,一次性或分次补缴其缓缴部分住房公积金。

再次感谢广大企业和职工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