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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商转公贷款业务服务指南

来源:贷款科      时间:2024-10-31 10:12

一、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个人缴存状态正常;

(二)在黄石市(含大冶市、阳新县)购买了自住住房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不含组合贷款)且尚未偿清;

(三)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以下简称商贷)还款期间未出现累计三期(含三期)以上或连续两期的逾期行为;

(五)商贷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余额;

(六)借款人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信用良好;

(七)所购住房房龄(当前年份-房屋建成年份)≤30年;

(八)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中借款用途为购买自住住房,与购房合同载明内容相符;

(九)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二、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和贷款额度

(一)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不低于1年,最长期限为30年,且不得超过主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的5年。

(二)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

(三)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按照受理时我市一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执行;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按照受理时我市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执行;

2.所购住房为首套房的,贷款额度暂不与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所购住房为二套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包括共同还款人,即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不超过我市最高贷款限额),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3.不得超过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商贷的本金余额;

4.如借款人已凭该套住房办理过购房提取或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业务,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商贷总额减去借款人家庭成员公积金提取总额的差额;

5.贷款金额为0.5万元的倍数,且最低贷款金额不得少于5万元。

三、办理方式及流程

(一)商转公直转方式

1.直转适用范围及条件

1)商贷所抵押房屋可正常办理第二顺位抵押;

2)借款人须有足额资金补足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与商贷余额差额部分;

3)借款人原购房贷款所属商业银行已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商业贷款直转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目前已合作的银行有: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湖北银行、阳新农村商业银行、汉口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

2.所需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

3)人行版征信报告;

4)商贷所购住房的《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

5)商贷所购住房的《借款合同》、商贷银行出具的《同意提前还款确认函》;

6)异地缴存职工还须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6个月缴存明细原件;

7)住房套数证明(购房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

8)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贷款资料。

3.办理流程

1)向市公积金中心营运机构咨询商转公政策;

2)向商贷银行申请提前还款,商贷银行出具《同意提前还款确认函》;

3)市公积金中心营运机构受理借款人商转公申请;

4)市公积金中心贷款审批通过后,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第二顺位抵押;

5)第二顺位抵押办妥后,市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

(二)商转公先还后贷方式

1.先还后贷适用范围及条件

1)借款人原购房贷款所属商业银行未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商业贷款直转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

2)借款人有能力自筹资金将商贷还清并注销抵押。

2.所需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

3)人行版征信报告;

4)商贷所购住房的《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

5)商贷所购住房的《借款合同》;

6)异地缴存职工还须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6个月缴存明细原件;

7)住房套数证明(购房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

8)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贷款资料。

3.办理流程

1)向市公积金中心营运机构咨询商转公政策;

2)市公积金中心营运机构受理借款人商转公申请;

3)贷款审批通过后,借款人结清商贷;

4)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房屋抵押;

5)房屋抵押办妥后,市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

四、启动和暂停

为防范和控制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有序运行,结合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比率(以下简称个贷率)情况,对商转公贷款实施动态启停机制。

(一)当个贷率在95%(含)以上时的,暂停商转公贷款业务;

(二)当个贷率低于95%且持续6个月时,启动商转公贷款业务;

(三)个贷率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公布。(可在市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上查询)

五、注意事项

(一)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家庭成员(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商转公时购房所在地的房屋套数进行认定。

(二)商转公贷款的主借款人必须同时为商贷借款人、房屋产权人。

(三)采取商转公直转方式的公积金贷款资金将发放至商贷银行的中间过渡账户内;采取商转公先还后贷方式的公积金贷款资金将发放至主借款人的还款账户内。

(四)借款人办理商转公贷款后,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委托扣划还贷,不能办理其他形式的提取。

六、办理地点

黄石市民之家分中心     地址:黄石市民之家二楼公积金服务区

大冶分中心             地址:大冶政务服务中心楼公积金服务区

阳新办事处             地址:阳新市民之家二楼公积金服务区

七、商转公咨询电话

0714-12345;0714-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