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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来源: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时间:2026-03-24 15:09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黄石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3名委员,2025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 年工作情况报告》《关于调整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审议稿》《关于黄石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决算和2025年预算情况的报告》《黄石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中心为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设6个科,0个管理部,2个分中心,1个办事处。从业人员74人,其中,在编59人,非在编1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534家,净增单位228家;新开户人数2.43万人,净增人数-0.07万人;实缴单位5340家,实缴人数24.35万人,缴存额49.2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46%、-0.3%、0.67%。2025年末,缴存总额446.9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37%;缴存余额165.43亿元,同比增长7.32%。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2025年,9.53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7.92亿元,同比下降10.0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7.06%,比上年减少9.18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281.5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5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9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2万笔14.2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4.43%、25.12%。其中,市本级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9万笔8.78亿元,大冶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7万笔2.95亿元,阳新办事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6万笔 2.51亿元。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0.18亿元。其中,市本级13.35亿元,大冶分中心3.6亿元,阳新办事处3.23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2万笔277.51亿元,贷款余额118.7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58%5.41%、-4.7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1.78%,比上年末减少9.11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35315253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29779.5万元,异地贷款余额82979.66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0万元,当年贴息额0万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5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25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52.58亿元。其中,活期0.18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3.9亿元,1年以上定期23.1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5.40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42829.52万元,同比下降7.37%。(我中心按照“四统一”要求,收入、支出等全归口于市中心,统一核算未区分分中心。下同。)其中,存款利息6731.5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6097.18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0.8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19318.97万元,同比下降7.67%。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7668.9万元,归集手续费15.5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651.32万元,其他983.1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23510.55万元,同比下降7.12%。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748.6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761.91万元。

2025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293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062万元。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6609.3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9202.5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3415.86万元,同比增长50.1%(主要是支付办公楼尾款、办证及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合计新增859.47万)。其中,人员经费1908.43万元,公用经费298.82万元,专项经费1208.6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71.59万元,不良率0.06029‰。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6609.32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54.59%,非企业单位占43.01%,灵活就业人员占2.4%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62.8%,非企业单位占28.37%,灵活就业人员占8.83%。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9.3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2.37%,租赁住房占3.71%,老旧小区改造占0.0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7.8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5.68%,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11.09%。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0.44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27.66%,比上年末增加0.08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56.61%(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20.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22.89%。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31.04%,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62.66%,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6.3%。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30.26%,30岁-40岁(含)占42.76%,40岁-50岁(含)占13.76%,50岁以上占13.22%;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8.16%,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1.84%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9.44%,比上年减少14.8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1、持续用好《黄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以“零门槛、享补贴、自由取、同权贷”的优惠政策吸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解决住房问题,依托全市10家旗舰店布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并通过微信公众号、银行APP等线上渠道广泛传播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等政策,扩大惠民政策知晓率。

2、规范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标准,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一次性补缴,补缴时间不得早于2023年9月,即《黄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出台时间;平均每月汇缴金额不得超过当年我市在职职工月缴存金额上限,平均每月补缴金额不得超过申请时我市在职职工月缴存金额上限。

3、放宽灵活就业人员提取条件,在账户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冻结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可自由提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4、截止2025年12月31日,我市共有约7200名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5429.23万元;有约640名自由职业者申请了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24219.8万元。

(二)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1、延续多孩家庭套数认定标准政策,对生育二孩、三孩的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套数可核减1套。

2、支持缴存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贷款政策,缴存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比例最低降至15%,且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

3、延长“以旧换新、以小换大”公积金贷款政策,缴存人出售黄石范围内(包含大冶市、阳新县)产权清晰的自有非自建住房,用于置换建筑面积更大的住房或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认定为首套房。房屋出售时间与新购房屋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年。该政策有效期暂定为1年。

4、进一步释放购房补贴红利,为709户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发放贷款3.46亿元,发放购房补贴727.8万元;持续优化提取政策,全年共为16493人次办理租房提取1.4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2.72%、54.58%;为黄石引才、留才,发放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复员军人留黄补贴999笔,金额197.25万元;办理增设电梯、更新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194笔,601.78万元。

(三)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无。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方面:2025年度黄石地区(含大冶市、阳新县)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 5%-12%,行政事业单位缴存比例以财政在规定的区间内核定的缴存比例为准。我市在岗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950元,最低月缴存额为196元(单位和个人合计),最高缴存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 倍即24018元,最高月缴存额不得超过5766元(单位和个人合计)。缴存单位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积极争取市人社局支持,成功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内容纳入我市《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2、贷款方面:调整提前部分还款政策,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以上,每日可申请办理1次提前部分还款,每次还款本息合计不低于1万元。支持缴存人竞拍法拍房贷款政策,按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提高贷款额度,有逾期记录的借款申请人,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60万、70万;购买新建高品质住宅,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30%;现役军人可按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标准计算最高贷款额度,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二手房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90万。扩大武汉都市圈公积金使用政策适用范围,缴存人在都市圈同城化发展观察员城市购房,可享受武汉都市圈城市购房同等政策待遇。延长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男性延长至68周岁,女性延长至63周岁,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放宽“商转公”贷款条件,婚前办理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以配偶作为主借款人提出申请。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积极参与新型城镇化“双集中”试点工作。持续落实《黄石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若干政策》,目前,大冶市、阳新县422个村(社区)共计3000余名干部实现公积金建制,新增年缴存额稳定超1000万元。

2、统筹部署“一盘棋”,压实工作责任。积极走访社保、发改委等部门,摸清经营正常、缴纳社保正常但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四上企业”1000家以及百人以上“规上企业”54家,分类建立台账,实施精准扩面。通过联合大冶市、阳新县政府开展政策推介会、网点组织点对点“送政策进企业”服务30余次,实现从“等客来”到“引客来”转变。

3、稳步推进住房公积金旗舰店改革。在全市设立10家住房公积金旗舰店,实现公积金业务“都能办、就近办、全办好”,打造15分钟“公积金便民服务圈”。2025年,市本级6家旗舰店共办理贷款业务841笔,金额4.22亿元,分别占市本级总量的45.31%和48.13%;归集资金22.18亿元,占市本级归集额的73.34%。

4、持续推进“两金”改革,构建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商品房预售资金系统进一步优化,实现了资金拨付当日申请当日拨付,效率显著提升。2025年3月,中心成功将市住更局移交的10.34亿元住宅维修资金进行兑付、转存、更名。4月,住宅维修资金首笔线上拨付业务办理成功,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感、满意度普遍提升。

(六)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1、常态化运用电子稽查工具开展风险识别、隐患排查、问题整改,确保形成工作闭环。实现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由“人控”向“智控”的全方位升级,构建“业务规范安全、风险全程监控”的数字智能管理新模式,强化数据治理,筑牢“防火墙”。

2、推出智能客服系统“黄小金”,实现政策咨询7×24小时智能解答,推出以来为市民解答各类问题6000余次,问题识别率90%以上,被纳入湖北省住建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典型案例(第一批)。

3、紧扣“数智赋能、服务升级”主线,全面启动“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平台项目(新一代GCH数智公积金一体化服务项目)”建设。项目完成了整体规划与公开采购及基础环境建设,进行了多轮调研,形成了系统的需求规格与设计方案,中心数字化转型取得关键进展,为全面提升管理效能,打造智慧、高效、安全的一体化数字服务平台,推动业务全面数字化转型奠定了坚实基础。

(七)当年住房公积金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中心荣获2024年“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先进集体”;

2、中心在省住房公积金“岗位大练兵、行业大比武”竞赛活动中荣获团体综合三等奖;

3、中心智能客服“黄小金”入选湖北住建领域第一批人工智能应用典型案例;

4、中心荣获黄石市护网·2025网络安全供防演练优秀防守单位;

5、市民之家分中心被评为黄石市民之家2025年二季度“优质服务窗口单位”;

    6、阳新办事处被评为2025年第二季度红旗窗口;

7、高攀同志被评为“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4年度表现突出个人”;

8、柯松涛同志在省住房公积金“岗位大练兵、行业大比武”竞赛活动中荣获个人优秀奖;

9、胡军涛同志被评为黄石市民之家2025年二季度“优秀政务服务个人”;

10、纪玮琳同志被评为大冶政务中心2025年三季度“窗口服务明星”;

(八)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无。

(九)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十)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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