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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黄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项目准入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时间:2022-09-07 18:50



一、出台背景

   2012年3月13日,市公积金中心出台了《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揭楼盘个人住房贷款合作办法(试行)》,在规范公积金贷款楼盘项目合作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源头上防范系统风险。但由于近年来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该办法已不能较好地适用于当前形势。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项目管理工作,防范贷款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市公积金中心在充分调研和学习借鉴行业中心、金融机构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原办法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完善,出台了《黄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项目准入管理办法》。新办法对楼盘合作条件、申请材料、流程以及加强楼盘项目准入前、准入后贷款管理方面进行优化、规范,既体现了优化营商环境,为企减负,提升服务效能,又加强了贷款风险防控。

   二、出台依据

   (一)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

(三)《黄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三、主要修改内容

(一)取消了项目保证金政策。 开发企业不再缴纳项目保证金,为开发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实行差异化准入标准。对开发企业进行动态管理,对评级为AAA、开发资质为一级的开发企业,拿到预售许可证后即可准入;对评级为AAA、开发资质为二级的开发企业,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拿到预售许可证后即可准入;对评级为AA级的开发企业,严格控制在楼盘封顶后再予以合作。

(三)明确违规违约行为及处罚措施。加强合作楼盘项目的跟踪管理,对有风险的楼盘项目立即暂停合作,防范系统性风险。

(四)严格落实期房楼盘连带担保责任制。针对合作的期房楼盘项目,要求开发企业及其所有股东共同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提供股东会同意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决议书。

(四)进一步发挥开发企业公积金办事员的作用。公积金办事员要求除了基本的工作联络外,还要熟悉住房公积金基本政策,知晓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贷款业务操作,能够较好地宣传公积金相关政策以及帮助、引导购房人正确使用住房公积金。

原文件:http://gjj.huangshi.gov.cn/zwgk/zc/qtzdgkwj/202209/t20220913_9397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