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是今年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稳增长的各项决策部署,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发展,有效发挥公积金助企纾困解难作用,根据《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和《关于更大力度对受疫情影响市场主体进行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黄政办[202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的落实性文件。优惠性政策内容及办理流程如下:
一、阶段性缓缴、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
1、办理条件:2022年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阶段性缓缴(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决议。
2、办理要件:盖公章的《阶段性缓缴申请书》或《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申请书》、会议决议书。
3、适用时间:2022年5月至12月。
4、办理流程:(通过柜台或各网点线上渠道)向营运网点提出申请 ▶▶▶营运网点初审 ▶▶▶业务科室复审。
二、阶段性提高租房提取限额
1、办理条件:连续缴存满3个月,无自有住房,且正在租房自住的职工,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最高年租金限额由15000元调整为20000元,且不超过实际租金。
2、适用时间: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3、办理要件:职工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一类银行卡借记卡、承诺书、无自有住房的证明:职工单身的,只须查询本人的房产信息;职工已婚的,须同时查询配偶的房产信息;房产信息的查询以职工缴存地为主;涉及到户口和缴存地不一致,分别为黄石市、大冶市、阳新县其中两地的,必须同时查询两地房产信息。
4、办理流程:向营运网点提出申请 ▶▶▶营运网点初审 ▶▶▶业务科室复审。
原文链接:http://gjj.huangshi.gov.cn/zwgk/zc/qtzdgkwj/202208/t20220830_9350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