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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务指南

来源:公积金中心-贷款科      时间:2019-08-29 10:34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发放的住房消费贷款,属政策性贷款,具有利率低、费用少、手续简捷、速度快、担保方式灵活等特点。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按时足额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

注:1、首次开户缴存日前的补缴不予认可;

2、从时间上界定,自首次汇缴日至申请贷款日的正常连续汇缴月份数已达到6个月或6个月以上;

3、从金额上界定,期间的缴存额必须足额;

4、开户缴存一阶段后存在停缴行为的,申请贷款时以恢复缴存日为首次汇缴日期。

5、外中心转入本中心的缴存职工,缴存金额合并计算,其具体缴存月数由受理、审核人员根据外中心缴存明细推算判定,确定其贷款资格。

6、在其他中心缴存的,应提供缴存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职工缴存使用明细》;

7、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或欠缴公积金超过三个月或一次性补缴的均不予贷款;

(二)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注:1、公积金中心通过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公积金中心系统中查询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信用记录;2、借款人及参与还款人员提供可支配收入证明。

二、贷款对象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公积金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贷款期限、比例及利率

(一)贷款期限: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的5年。

注:1、退休年龄以主借款申请人年龄计算;2、二手房房龄+贷款年限不得超过该房屋土地使用年限。

(二)贷款比例:借款申请人(含配偶)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比例为80%;借款申请人(含配偶)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比例为70%;借款申请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比例为70%

(三)贷款利率: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15年,年利率为2.75%,贷款期限630年,年利率为3.25%;二套房贷款利率按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注:对1年期的贷款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内利率不做调整;对1年期以上的,还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自次年1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

四、贷款额度

按以下标准最低额计算贷款额度:

(一)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包括共同还款人,即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不超过我市最高贷款限额),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注:1、有以下情形的,共同还款人的公积金不能合并计算:

1)父母或子女已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为异地缴存的;

3)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为司法冻结状态的;

4)配偶、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为他人做了质押担保的。

2、借款申请人以及共同还款人公积金余额合并计算后,不满1万元的,则按1万元计算。公积金余额的计算截止时间为贷款受理时间。

(二)购买一手房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信用良好且具备还款能力的购房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三)购买二手房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信用良好且具备还款能力的购房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其中5年以内房龄(含5年)的贷款比例不能超过总房价的70%6-10年房龄(含10年)贷款比例不能超过总房价的60%10-30年(含30年)贷款比例不能超过总房价的50%

(四)不高于按借款人家庭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及配偶月收入之和×50%×12个月×贷款年限。

(五)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工程款的50%

注:工程款取评估价值与工程预算价格相比较低者。

五、公积金贷款流程

贷款受理  ②贷款审批   ③签订合同   ④发放贷款   ⑤回收贷款  ⑥清户撤押

六、还款程序及方法

(一)借款人自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每月20日前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应确保每月20日前还款账户中有足额资金确保贷款划扣成功。

(二)目前借款人可采用的还款方法有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一次性还本付息(1年期)三种。

1、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借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还款额偿还贷款本息,这种方式的特点是将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应还贷款本息均分到每个月,每月还款额均等;月还款由本金和利息组成,第一个月还款额中利息最多、本金最少,以后逐月本增息减。

2、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借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金,这种方式的特点是将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内应还贷款本金均分到每个月,利息按每月剩余本金所实际占用天数计算,每月还款额(本息合计)不同且逐月减少。

3、一次性还本付息还款方式。 这种方式是针对一年期的贷款而设定的,贷款到期时借款人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

注:在贷款期内,如符合条件,可申请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一次性还清。

(三)借款人可办理按月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贷业务,即借款人及其配偶委托公积金中心按月划扣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归还其公积金贷款

注:办理按月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贷业务,要求抵扣人公积金正常缴存,且公积金余额要有6个月(含)以上公积金月缴存额,否则无法划扣成功。借款人在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余款时,可申请同时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不足部分在借款人还款账户中划扣。

(四)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办理撤押手续。

注: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办理组合贷款的,同时需出具商业银行贷款结清单。

七、其他应注意的问题

(一)借款人所购住房为期房的,该住房所在楼盘项目如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有合作协议,则可以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如未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原则上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质押贷款;借款人所购住房为现房的,要求《不动产权证》的办证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二)借款人或配偶为他人进行了公积金个人担保的,被担保人正常还款3个月以上,担保人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三)借款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贷款支持:

1、借款申请人购买祖父母或父母或子女住房的;

2、夫妻离婚后一方购买另一方住房的;

3、同一购房人对同一套房子已提取住房公积金或办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四)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原则上只能以公积金质押方式贷款或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有效资产进行抵押。

(五)黄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省范围内异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借款人的户籍必须为购房所在地;黄石户籍职工在就业地正常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在黄石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也可在黄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其户籍登记时间必须在黄石地区满6个月以上。

(六)拆迁还建房原则上以公积金质押方式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出回迁差额。

(七)借款人双方均不在黄石工作的,须提供在黄石本地工作居住的联系人。

(八)贷款审批后要求借款人夫妻双方到公积金中心签字按手印,如无法到场的应提前在黄石公证处办理公正委托,委托公证书内容应使用黄石公积金中心要求的格式版本。

(九)借款人放款时间晚于不动产登记时间90天的,需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查证明有效期控制在30天以内。

(十)停止向购买高档住宅(含别墅、双拼、联排)、自建建房面积超过400平方米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十一)借款申请人(含配偶)在我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已达到两次及以上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与上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时间间隔一年以上。如借款申请人(含配偶)只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结清该笔贷款后,如公积金账上余额有超过6个月的缴存余额,则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十二)夫妻双方均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任何一方公积金余额不满6个月缴存额,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

(十三)暂停办理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未缴和非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得以父母或子女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

八、办理网点及地址

明珠营业部   地址:黄石港区湖滨路119

大冶分中心   地址:大冶市政务服务中心

阳新办事处   地址:阳新县市民之家

九、政策咨询及查询服务

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址:http://gjj.huangshi.gov.cn

客服热线:12329  投诉电话:5378117

十、常见的几种贷款类型及需提供的资料(所有原件在签订合同时携带以便核对)


购买期房需提供的资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备 注

1

户口簿

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2

身份证


3

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提供照片页和内容页

4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

5

6个月缴存明细原件

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

6

住房套数证明

购房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

7

商品房预付款发票

8

商品房买卖合同

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9

授权委托书

由开发商提供并加盖公章、法人章

10

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由开发商提供,加盖开发商公章

11

开发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由开发商提供,加盖开发商公章

12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由开发商提供,加盖开发商公章

13

项目土地不动产权证

由开发商提供,加盖开发商公章

14

预售许可证

由开发商提供,加盖开发商公章;

15

宗地图

由开发商提供

16

产权转移证明


17

公积金中心及受托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购买二手房需提供的资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备 注

1

户口簿

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2

身份证件

3

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提供照片页和内容页

4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

5

6个月缴存明细原件

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

6

住房套数证明

购房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

7

付款收据

8

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

9

不动产权证

10

房地产交易契税申报单

11

房地产交易契税完税发票

12

公积金中心及受托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省内异地购房需提供的资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备 注

1

户口簿

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2

身份证


3

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提供照片页和内容页

4

住房套数证明

购房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

5

社保证明

户口不在购房地的提供,由购房地社保部门出具

6

商品房预付款发票

7

商品房买卖合同

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购买期房的提供)

8

预售许可证

购买期房的提供,由开发商出具

9

售房人收款账户号

购买期房的提供,由开发商出具

10

购房付款凭证

购买现房的提供

11

购房合同(协议)

购买现房的提供

12

不动产权证

购买现房的提供

13

房地产交易契税申报单

购买现房的提供

14

房地产交易契税完税发票

购买现房的提供

15

公积金中心及受托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拆迁还建房差额部分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备 注

1

户口簿

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2

身份证

3

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提供照片页和内容页

4

住房套数证明

购房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

5

差额部分付款发票或收据

6

拆迁补偿协议

拆迁补偿协议需在房产拆迁办备案

7

原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8

公积金中心及受托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购买拍卖房办理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备 注

1

户口簿

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2

身份证

3

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提供照片页和内容页

4

住房套数证明

购房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

5

拍卖款收据

6

拍卖成交确认书

7

不动产权证

8

房地产交易契税申报单

9

房地产交易契税完税发票

10

公积金中心及受托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办理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备 注

1

户口簿

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2

身份证

3

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提供照片页和内容页

4

住房套数证明

购房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

5

不动产权证


6

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县级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出具(建造、翻建类型提供)

7

大修鉴定证明

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大修类型提供)

8

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

9

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

10

房屋评估报告

11

公积金中心及受托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棚户区改造职工贷款购房提供的资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备 注

1

户口簿

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2

身份证

3

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提供照片页和内容页

4

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市棚改办提供

5

安置房源资格证

市棚改办提供

6

商品房预付款发票

7

商品房买卖合同

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8

授权委托书

由开发商提供并加盖公章、法人章

9

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由开发商提供,加盖开发商公章

10

开发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由开发商提供,加盖开发商公章

1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由开发商提供,加盖开发商公章

12

项目土地不动产权证

由开发商提供,加盖开发商公章

13

预售许可证

由开发商提供,加盖开发商公章;

14

宗地图

由开发商提供

15

产权转移证明


16

公积金中心及受托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服务承诺

凡公积金购房贷款职工提交资料至我中心营运网点受理之日起,只要手续齐全符合贷款条件的,我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特此承诺。

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