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字号 | 鄂建设规〔2025〕1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7-09 18:30:00 | 发布日期 | 2025-07-09 18:30:00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主题分类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发改委、公安局、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委(局),人民银行各市州分行(营业管理部),仙桃市、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省物业服务和管理协会:
为规范全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省住建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人行湖北省分行等部门制定了《湖北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公安厅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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