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存: 2024年,新开户单位 825 家,净增单位 568 家;新开户职工 3.03 万人,净增职工 0.86 万人;实缴单位 5112 家,实缴职工 24.42 万人,缴存额 48.88 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2.5%、3.64%、15.60%。 2024年末,缴存总额 397.7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4.01 %;缴存余额 154.14亿元,同比增长 4.57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 9 家。
(二)提取: 2024年,9.41 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2.15亿元,同比增长 17.0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 86.24%,比上年增加 1.1个百分点。 2024年末,提取总额 243.6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20.92%。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8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9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政策按单缴存职工和双缴存职工区分的城市填写)。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0.42万笔 19.0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7.73%、1.12%。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5万笔11.92亿元,大冶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9万笔3.74亿元,阳新办事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8万笔 3.35亿元。
2024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9亿元。其中,市民之家分中心12.5亿元,大冶分中心3.57亿元,阳新办事处2.93亿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8.88万笔 263.27亿元,贷款余额 124.6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 4.96%、 7.78%、0.0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 80.89%,比上年末减少 3.69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