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民盟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委员对我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的建议和提案对我们改进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现将《关于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抵扣贷款政策的提案》(委员提案[2021]58号)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我中心在接到提案后,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好提案办理工作,实行中心主要领导抓落实,责任科室具体办,相关科室配合办,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办理工作责任制,要求承办科室和人员要充分认识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相互配合,力争提前、优质完成办理工作。
二、提案办理情况
对于委员提出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抵扣贷款政策、允许我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提前部分抵扣住房贷款、缩短贷款期限的三点建议,我中心进行深入认真研究,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情况,经过反复测算研究,最后我中心采纳了允许缩短贷款期限的建议,并于6月23日出台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变更操作规程》,贷款职工根据自身还款情况,可向我中心申请缩短贷款期限或延长贷款期限。
三、未采纳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扣政策的理由
(一)我市资金情况决定
截至2021年6月底,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127.96亿元,贷款余额为119.32亿元,结余资金仅8.64亿元。近几年来,为支持我市合理的住房消费,我中心不断放宽贷款、提取等政策,做到应贷尽贷、应取尽取。通过放宽政策,我市每年结余资金呈负增长(2020年因疫情影响,贷款发放减少明显下降)。
2016年---2020年我市缴存、贷款情况
单位:亿元
时 间 (年) | 缴存额 | 提取额 | 贷款发放额 | 贷款回收额 | 结余额 |
2016 | 19.89 | 11.27 | 17.14 | 6.25 | -2.27 |
2017 | 23.34 | 14.98 | 25.01 | 8.18 | -8.47 |
2018 | 25.44 | 17.82 | 25.04 | 9.46 | -7.96 |
2019 | 28.43 | 17.87 | 23.09 | 10.33 | -2.2 |
2020 | 30.06 | 18.1 | 22.2 | 11.43 | 1.19 |
如按今年7月份数据可知,我市7月应缴存额2.52亿元,应缴人数19.06万人,人均月缴存额为1323元。我市目前有4.37万贷款职工,如采纳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抵扣贷款政策,仅保留账户余额100元,则会导致我市结余资金会减少3.47亿元(4.37万元*1323元/月*6个月),即结余资金将剩余5.17亿元。
目前贷款职工的公积金余额有16.47亿元,如允许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部分还款,则会导致短时间内我市本应回收的现金部分急剧减少,提取金额迅速增加,缴存余额大幅度减少,从而导致现金流紧张,甚至无法保证正常的提取。
(二)省厅风险防控要求
近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在全省范围内都相对宽松,如最高贷款额度达到60万(武汉70万、宜昌50万),现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已高达94.1%(截至2020年底),连续三年位于全省首位,远高于住建部规定的85%警戒线,处于高位运行中。省住建厅已多次要求我中心降低使用率,控制资金风险。但为支持缴存职工购房,减轻职工的购房成本,我市暂时还未收紧贷款和提取政策。如个贷使用率超过95%,为保证正常的提取,我中心将启动风险防控机制,收紧相应的贷款政策。
虽然,我中心在提案办理工作中付出了很多努力,但鉴于以上原因,我中心暂时还不能采纳委员的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抵扣贷款政策以及允许我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提前部分抵扣住房贷款的建议,与委员的期望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中心将继续以群众满意度为工作目标,站在人民立场,为缴存职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满意的服务,同时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希望委员能够一如既往地对我中心的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指导,不断促进我中心管理水平的提升。
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7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