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公室
负责日常行政事务、会务、文秘、机要、档案、印章管理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劳资、社会保障、福利、群团组织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及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政策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负责财产、车辆管理、后勤保障服务、消防、安全保卫、文明办公、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拟订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对上联络和内部协调工作;负责公积金中心的日常法律事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资金筹集科
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管理工作,拟订和执行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计划;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政策的拟订、报批及营运机构、委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的年度调整报批及审核特困企业住房公积金的缓缴手续;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协筹员的协调指导及培训工作;负责职工维权调处及发放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及契税减免、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办理工作。
负责对外受理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可直接办理的事项即时办结,对需要由其他科室办理的事项承担综合、协调、指导、督办的责任。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贷款管理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章制度的拟订报批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年度贷款计划的拟订及监督执行;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后管理及监控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的保全工作;负责营运机构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委托贷款银行的业务指导、协调工作;负责提请召开贷审会,并执行贷审会决议;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报告;负责编写住房公积金年度公告,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并向社会公布;负责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的核算和管理工作;负责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负责市政府委托管理的住房货币化补贴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审计监察科
负责拟订内部审计、稽核工作计划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内部审计工作,配合做好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工作;加强对营运机构票据、资金、印章的监管及受托银行的考核工作;负责合规管理工作,调查核实违纪、违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公积金中心服务督察工作;负责内部审计稽核人员的培训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团城山客服中心
负责政策咨询、自助服务指导、后台处理;负责拟订服务管理规范,推行服务标准化工作;负责客户服务专线管理和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咨询解答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网站的日常管理及在线咨询解答工作;负责“行风热线”、“民情快车”、省长信箱、市长信箱等回复处理及相关工作;负责公积金中心服务督察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信息技术科
负责编制计算机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公积金中心计算机的全面管理制度和计算机系统的相应制度的监督、检查和执行;负责公积金中心所属硬件和软件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公积金中心网络、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安全、电子政务内网(涉密网)的保障;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含监管网)的维护管理及权限分配报批工作;负责公积金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包含网站、网上大厅、微信、APP、微博、12329热线、短信、自助查询机等)、大数据的相关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公积金中心办公自动化系统及移动办公系统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公积金中心业务管理系统应急预案及冗灾备份工作;负责公积金中心软件正版化推进及管理工作;负责计算机知识的培训和应用软件培训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推进公积金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的进程;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公积金中心运营机构
公积金中心下属运营机构,包括大冶分中心、阳新办事处、市民之家分中心。根据公积金中心授权,在辖区范围内:负责单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设立和基数调整工作;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记账和对账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和回收工作;负责协调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承办公积金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机构设置及内部职能
来源: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时间:2023-06-01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