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动作为,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底,黄石市共向符合条件的35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退还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保证金1.2亿元,并按一年期定期利率予以结息,有效缓解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
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保证金是按有关规定,向资质低、规模小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其比例为贷款金额5%-10%,待贷款职工结清贷款或办理现房抵押手续后返还给开发企业。截止2020年底,黄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累计收取1.3亿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
去年四季度以来,我市公积金中心,严格贯彻落实《省减负办关于开展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停止收取贷款保证金的同时,及时主动退还已收保证金。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主动联系开发企业,确保6月底前实现全部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