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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困难职工救济慰问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时间:2020-01-08 08:57

大冶市分中心、阳新办事处、各营业部及机关科室:

 为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机关困难职工救济慰问工作,根据市总工会的统一部署,中心工会决定在 2020 年春节期间集中开展走访慰问机关困难职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1月7日—2020年1月14日

二、慰问对象

1.普通救助。因患病、伤残、突发意外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中心职工。

2.大病救助。中心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供养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当年医疗费个人自付 2 万元(含2 万元)以上,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可申请大病救助。

三、申报要求

1.普通救助。中心工会将对各部门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并按规定程序确定救济慰问名单。

2.大病救助。

符合大病救助对象情况:①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 倍以内(含),因职工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②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家庭总收入扣除困难情形引发的必要费用支出后,家庭实际收入达到或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5 倍的职工家庭。

不符合大病救助对象情况:①已得到其他组织(团体)医疗互助受惠的;②因违法犯罪行为导致医疗费用的;③ 非直系供养亲属;④因工伤事故导致医疗费用的;⑤其他有关文件规定的情况。

四、申报程序

1.普通救助。中心工会组织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研究确定慰问对象,经中心党组同意后,需提供说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填写黄石市中心困难职工申报表。

2.大病救助。凡符合救助条件的职工,需提供单位申请说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书(出院小结)原件、医药费单据(个人自付医药费原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按要求填写黄石市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申请表。

五、慰问方式

1.普通救助。中心工会经过审核,确定救济慰问名单后,市中心工会将到困难职工上门进行慰问。

    2.大病救助。市中心工会经过审核,确定资助对象名单后,工会统一向单位申请大病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