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今年5月在全市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学习宣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增强党员“四个意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三、活动内容
今年宣教月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六项活动:
(一)开展“学习《准则》《条例》、争做合格党员”专题学习宣传活动。5月2日—20日,各支部重点围绕《准则》、《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开展集中学习。支部学习次数不得少于2次,干部职工每人撰写1篇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心得,抄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的学习笔记不得少于2000字。期间各支部要举办1次学习《准则》《条例》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中心机关党委定期组织各支部开展学习心得交流活动,形成学习高潮。(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各支部)
(二)深化“贴近群众、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紧紧围绕“严纪律、转作风、强担当”主题,将“贴近群众、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引向深入,切实站在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和办事群众的角度想问题和解决问题。各支部要把大走访活动与全市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5月10日前,各支部要就存在的作风问题及廉政风险隐患,提出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作风的书面对策建议。(责任单位:各支部)
(三)开展“家风家庭家教”廉政文化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六个一”活动。即了解1位先贤世家的家规家训,继承和发扬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观看1部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学习1本廉政书籍(《忏悔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行1次廉政谈话,中心各级党组织(党组、机关党委、支部)书记分别同新提拔干部、重要科室、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结对帮扶,找出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促进业务规范化发展;讲授1次廉政党课,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为派驻支部讲授廉政党课,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签署1份承诺书,全体工作人员主动公开个人廉洁自律工作事项,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共同培育和建设廉洁、高效、务实的工作氛围。(责任单位:中心党组、机关党委、各支部)
(四)举办“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题“党员三日+”活动。5月中下旬,机关党委将根据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后反馈的情况和问题,有针对性地举办1期以“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的“党员三日+”活动,按照“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合格党员标准,进一步强化党员的党性修养,提升四个意识。(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五)进行《准则》《条例》等党纪党规系列知识测试活动。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5月下旬,对中心干部职工学习《准则》《条例》系列党纪党规知识情况统一进行集中测试,并将测试结果向市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巩固和加深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学习成果。(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
(六)开展“住房公积金廉政文化建设”征文活动。中心各支部要结合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干部职工积极探索并撰写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文章,提升公积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的文化学习氛围,增强党员干部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5月28日前,各支部在内部组织评选优秀征文的基础上,至少向机关党委上报1篇优秀征文。(责任单位:各支部)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参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需要,是深化干部作风建设的需要,是提升公积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的需要。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主动克服“活动年年搞、年年老一套”和“不以为然、与己无关”等模糊认识,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自觉投入到教育活动中来,确保廉政建设效果落到实处,形成遵章守纪、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氛围。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责任在领导,关键在落实。中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统筹兼顾,狠抓落实。中心各科室要正确处理好日常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关系,全力支持和配合党支部工作,做到“业务”与“党建”两不误、两促进。各支部要在抓好中心部署的主要活动的同时,结合支部实际,大胆创新,力求宣传教育活动形式新、内容实、效果好。
各支部每周要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报告中心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