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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管理费用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17-09-14 09:45

一、部门概况

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是直属市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资金筹集科、贷款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审计监察科、信息技术科6个职能科室,并设有明珠、团城山、铜花、金山4个营业网点以及大冶、阳新2个分支机构,核定经费的正式在岗人员编制数为67人,退休人员4人,临时用工人员15人,合计86人,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等工作,经费自筹自支。

二、2016年管理费用预算情况

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年初管理费用预算总额1960万元,基本支出1552万元,项目支出408万元。主要构成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2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90万元,绩效工资55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42万元,其中日常公用支出170万元(含公务接待费用预算8万元),交通费支出22万元,职工福利费38万(含工会经费18万元),其他费用21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万元;

4、项目支出预算408万元,其中公积金系统升级专项328万,联合办公与光纤专线专项80万元。

三、2016年管理费用决算详细情况说明

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1941.04万元,完成预算1960万元的96.17%,当年结余18.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工资福利费支出832.9万元(含退休工资25.95万元)、社会保障费支出372.3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17.83万元,专项支出318万元。其主要构成如下:

1、工资支出351.03万元,比预算218万元增加133.03万元,其中退休人员工资25.95万元,其他为2014年10月~2016年6月份国家政策性增资。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挂钩,规范津补贴,报经市人社局审批后每月随工资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40%,奖励性绩效工资为60%。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和档案、党建及综治先进奖励工资等481.87万元(政府目标考核合格未发),比预算550万元下降12.39%。

2、社会保障金支出372.31万元,比预算380万元下降2.02%,主要是考虑到全员缴纳养老保险和计提职业年金。

3、公用经费417.83万元,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及市委“六点要求”,中心公用经费系变动费用,与业务发展息息相关,与业务规模成正比例关系,例如通讯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费等。其主要构成如下:

办公费15.29万元、水电费39.67万元、邮电费20万元(含住建部监管专线费)、招待费0.82万元、会议宣传费2.98万元、差旅费5.08万元、印刷费7.65万元、培训资料费1.38万元、营业网点物业费10.79万元,咨询费7.08万元,工勤及临时人员工资59.83万元,劳务费25.86万元,福利费(含食堂餐费补助)26.87万元,工会经费计提17.85万元。

其他费用62.01万元,含创卫及社区帮扶7.13万元,对口支援阳新县荆头山农场等防汛抗洪临时专项经费30.14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93.63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73.13万元,新农村建设支援费用20.5万元。

交通费支出21.02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84万元,其他交通费0.18万元。

5、专项项目支出318万元,其中,公积金信息系统升级298万元,联合办公专项支出2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公务接待费决算说明

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及市委“六点要求”,厉行节约,2016年公务接待共7批58人,费用支出决算0.82万元,比上年大幅下降。

2、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决算说明

目前我中心有在编一般公务用车7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84万元,交通费总支出比预算22万元节省0.98万元,同比下降20.62%,主要是缴存扩面催缴催建和贷款上门主动营销用车的燃油费用压缩所致。

3、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一是2016年度信息化系统软件升级按照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并按照政府采购中标合同书支付40%系统开发款119.2万元,余款列支其他应付款;二是明珠营业部装修改造因12月底公开招标未开标,资金结转至次年支付。


附:专业名词解释

(1)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主要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银行专户存储利息收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收入扣除支付给缴存职工公积金利息支出及其他业务支出。

(2)贷款贴息:补贴给家庭困难的贷款职工当年归还的贷款总额中的利息支出部分。

(3)管理费用支出:指当年公积金中心实际支出的管理费用金额,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

人员经费:包括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助学金等。

公用经费:包括公积金中心的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专项经费: 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的用于指定项目和用途,并要求单独核算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