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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黑龙江伊春制度发力 强化公积金逾期贷款管理

来源:中国建设报      时间:2018-12-18 08:35

为防范资金风险、降低贷款逾期率,日前,黑龙江省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逾期贷款催收管理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逾期贷款管理作出详尽规定。

《办法》按照情节的轻重程度,将逾期贷款逐级划分为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损失贷款,对应采取电话提醒、上门催收、法院调解、司法诉讼等多种手段开展催收,确保逾期贷款催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办法》着眼问责程序于法周延、于事简便,明确规定了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和免责条款。对“违规发放贷款,贷款审核不尽职,帮助、默许他人骗取贷款,贷后风险监控不到位,逾期贷款催收不力”等情形,合理运用经济处罚、停职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问责,着力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办法》的出台,有效填补了当地公积金逾期贷款管理领域的空白,为下一步开展逾期贷款催收和问责工作提供了具体遵循,标志着该中心公积金逾期贷款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