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占东伟 来源:公积金中心-筹集科 时间:2020-12-30 12:5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建办金【2020】53号)要求,进一步推动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12月29日下午3点,在公积金中心附二楼会议室,筹集科召集各网点“跨省通办”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大家集中学习了“跨省通办”有关业务操作规程、代收代办办理流程,取得了良好效果。